走婚是源出于母系社会的一种婚姻形态,与结婚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居住模式、经济关系、子女归属问题,以及他们生活于其间的家庭模式等各个方面。那么,普米族文化中的走婚习俗有哪些特色?一起来看下。
走婚相伴随的家庭体制为母系制大家庭。在这种家庭中,最高的家长为女性,家庭成员均为其具有血缘关系的后代,所有成员都可从其母亲追溯至一个共同的女性祖先。在这样的母系家庭中,负责“开枝散叶”、延续家户的是女性,上下几代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结者也是女性。
四个普米族村寨的主体婚姻形态从结婚向走婚转变的同时,伴随着母系制大家庭的普及和子女归属原则的变化。无论是父系还是母系继嗣,“家户不能断绝”的观念始终不变,改变的只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担任传承者的性别选择。从最初的父系制家庭中由男性后代传承家户,逐渐转变为现在以女性为传承的中坚,人们对生育子女的性别期待越来越倾向于女性化。
在这里,母系继嗣家庭不同于父系继嗣家庭的是:在母系家庭中,并不要求每个进入生育年龄的成员都必须有自己的亲生女性后代来延续香火,因为所有姐妹的女儿都可以当作自己的女儿来传承家户。这些孩子对母亲和母亲的姐妹们的称呼,也不同于父系制家庭中区分明确的“妈妈”、“姨姨”,而一概称之为“妈妈”,只是在前面加上“大”、“小”以示区别,即“大妈妈”、“小妈妈”。
实行走婚的,子女归属于母亲所在的家庭,由母亲所在家庭进行抚养、教育。同时,子女对母亲所在的家庭负有责任和义务,他们有义务维系母系家庭的传承与利益,成年后对母系家庭中的老人、亲属有赡养、照顾的义务。在母系家庭中,每个成年男性成员对其外甥(女)有抚养义务,但是对自己的亲生子女不需要负责。当他们年老时,由他们的外甥(女)赡养。
假如违反这项规则,当事人的处境就会相当尴尬。例如,拖其村有一位六七十岁的男性村民与外村一位摩梭女子走婚,由于更喜欢自己的亲生子女,年轻时他将主要心思、精力都放在走婚对象和子女身上,等到年老时,按照走婚制度,应该照顾他的外甥(女)不理他,亲生子女也不理他,他只好搭个小房子自己照顾自己。
在实行结婚的家庭中,子女归属问题则分两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是“女到男家”的嫁娶婚,无论丈夫家里其他成员是走婚还是结婚,这对夫妻所生子女归属于男方所在家庭,对男方所在家庭具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子女年幼时,由父亲所在家庭抚养;成年后,则对父亲家庭中的成员进行赡养照顾,并继承父亲家庭的家名,使这个家庭的香火得以传承,不至于“断根”。如果夫妻双方是结婚后“男到女家”的从妻居居住模式,则子女归属于女方所在的家庭,对女方所在家庭具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