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书由哪个部门颁发

更新时间:2024-12-24 00:47:55

《护士执业证书》是由各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核发《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注册的过程是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护士准入制度的具体体现。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获得有效注册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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