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查号
1、鲫鱼不能与麦冬、沙参同用,不宜和大蒜、砂糖、芥菜、沙参、蜂蜜、猪肝、鸡肉、野鸡肉、鹿肉同食。
2、鲤鱼忌与绿豆、芋头、牛羊油、猪肝、鸡肉、荆芥、甘草、南瓜、狗肉、咸菜同食。
3、带鱼不能喝甘草、荆芥一起吃,并且忌用牛油、羊油煎炸,否则食后更易动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