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查号
1、温度超过40℃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2、高温作业工作主要有冶金工业,包括炼钢、炼铁、轧钢、炼焦等;机械制造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玻璃与耐火工业的窑工、炉工等.此外还有造纸、制糖、砖瓦工业、发电厂、火车和轮船的锅炉间以及潜水舱等,均属高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