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4-12-24 21:34:03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条件。具有研究生学历者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现行的临床医学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中期考核筛选、择优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培养。完成第一、第二阶段培养者,可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完成第一阶段培养但未升入第二阶段者,经过一年临床工作实践,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通过研究生培养的途径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自获得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经学位授予单位考核,认为其临床工作能力达到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要求的水平,可接受其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可免于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其它需提交的材料。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3年,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通过考核;申请人须通过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增加专业课统一考试。

2、临床医学专业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成绩;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的临床医学研究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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