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24-12-26 21:06:23

1、年终奖个税公式是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适用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年终奖个税基本知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年终奖进行了详细规定,内容如下:

5、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6、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7、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8、员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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