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雨伞,顾名思义,和共享单车类似,指企业在地铁站点、商业区、居民区、校园、酒店等提供雨伞的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小编觉得是挺好的,为下雨天没有雨伞的人解决了燃煤之极,但为何总是失败呢。本期城市文化,带你看看共享雨伞屡次失败的原因。
6月1日上午,上海市投入的100把共享雨伞全部被借走,在短短一日之内,但无一人归还。据悉共享雨伞公司将会陆续投入上海,包括魔力伞、oto共享雨伞也宣布将会在6月初在上海推出。不过昨日共享雨伞在上海首次推出便出师不利,共享雨伞在上海浦东陆家嘴退出之后,早上100把共享雨伞全部消失,还有人指出部分共享雨伞是被城管清走的,但共享雨伞公司负责人却表示并没有收到相关执法部门的取缔通知。
近日,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供市民使用。但当天下午,就遭到了城管执法人员的集中清理。有关执法负责人称,共享雨伞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
既然是投放共享产品服务,无论共享单车还是共享雨伞,都必不可少会占用一部分公共资源,但前提是既要有序合规,又不能妨碍公共使用和影响市容形象,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甚至许可同意的情况下,将共享雨伞“任性”挂在街边护栏上火散乱投放于火车站、地铁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区域,在给使用者带来“便利”的同时,确实显得有些缺少规范,而且如果对共享雨伞遂意摆放不加制约,势必也会导致此后更多共享类服务产品跟踪效仿。
相对于共同单车给市民短途出行带来的便捷体验,共享雨伞的推出不仅与居民生活更加密切,似乎更预示着计时服务类共享产品已经向居民日常生活领域全面延伸,而由“全城共享”给未来城市公共资源管理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很显然,无论共享雨伞还是共享单车,既是依托互联网+而生的松散性投放,必然都会占用一定的公共社会资源,如果按照很多城市现有的管理制度,这种占用基本都是违法违规,这也是个别城市管理部门一夜之间将共享单车全部“没收”的依据所在。实事求是说,城市拒绝共享单车占用公共资源于法有据,“收走”非但不存在违法违规,反而是在“严格执法”,但这显然不是对新行业的包容态度甚至是漠视民生需求,如何用对城市的科学管理来应对日益发展的共享服务,这才是值得各方面研究探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