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足球裁判职责与权力

更新时间:2024-12-25 22:34:56

1、在每一场正式足球比赛中均有一名主裁判、两名助理裁判和一名第四官员组成的裁判组负责比赛的判罚。2010年7月21日,国际足联通过了正式决议,将在2010到2011赛季欧洲冠军联赛及以后的联赛中实行五裁判执法制度,即增加两名底线裁判帮助执法,以求减少绿茵场上泛滥成灾的误判错误;

2、裁判权力控制比赛每场比赛由一名主裁判员控制,其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3、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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