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车险条款的具体内容

更新时间:2024-12-25 22:27:59

1、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保险合同中的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能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运、客货两用;

3、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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