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既考虑缴存基数也考虑余额。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影响贷款额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 = 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 20。这意味着,公积金账户余额越多,可贷额度就越高。
缴存基数(即月工资总额)也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中,会考虑到借款人的月工资总额,这个总额是通过公积金月缴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的。缴存基数越高,贷款额度也可能相应增加。除了账户余额和缴存基数,公积金贷款额度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贷款比例、贷款限额、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期限、征信记录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直接由银行放款,而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放款。具体来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说明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
同一条例还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这意味着银行在这里的角色是受委托办理贷款手续,而实际的贷款发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也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的,进一步说明了放款的责任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不是银行。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放款,银行则在其中扮演受委托办理贷款手续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