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的规定: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具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5、如有违反以上行为者,处罚款,并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