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双学位

更新时间:2024-12-24 01:46:52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双学位的相关信息如下:

1、在校在籍普通本科学生,包含法商学院本科,不含专科起点本科,从在校修习的第四学期开始修读双学位专业的课程;

2、必须跨专业申报第二学位专业;

3、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及格;

4、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没有记过以上纪律处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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