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24-12-24 20:56:00

1、赔偿流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2、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3、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2)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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