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查号
混为一坛中坛字错了,应为混为一谈。
解释: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当作同样的事物谈论。
出处: 唐·韩愈《平淮西碑》:“万口和附,并为一谈。”
举例造句: 可见“言志”跟“缘情”到底两样,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近义词: 相提并论、并为一谈、等量齐观。
反义词: 异口相声。
用法: 作谓语、宾语;用于否定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