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军医大学招生标准2019

更新时间:2024-12-24 22:00:31

1、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不招收其他语种的考生。

2、招生区域

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收本科生。

3、报考条件

★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未婚;

★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4、招收办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的省份,成绩不得低于自主招生控制线),根据考生报考条件和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5、享受待遇

★学员入校后,经政治考核复审和体格检查复查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2019年9月1日起算。在校学习期间,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学习和生活费用均由军队承担,每月另发1150—1550元津贴(第一学年1150元/月,逐年递增),每学年按标准报销一次探亲路费。学员本人享受合理医疗免费,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学员一、二年级在西安交通大学进行医学预科教育,之后回学校本部学习,进入第六学年后(毕业前)享受副连职军官工资待遇。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学校《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者,授予相应学位。学员毕业时,按照军委机关下达的分配计划分配到部队。

6、淘汰办法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达到相应淘汰标准的学员作淘汰处理。

7、无军籍学员

在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12个省招收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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