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查号
1、非定向就业:大学生(有时专指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入学时考生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2、定向培养。大学生(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