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查号
“以”字在文言文中有多种用法,如下:
一、作动词,译为“认为、以为”。
二、介词,相当于“用”。
三、介词,相当于“把、拿”。
四、介词,可译成“因、因为”。有时与“是”连用为“是以”或“以是”,可理解为“因此”。
五、介词,可译为“凭借”。
六、介词,相当于“从、由”。
七、介词,译为“按照”。
八、连词,相当于“用来、以便”。
九、连词,表示顺承,相当于“而”,也可不译。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