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查号
1、狍子是2级保护动物,已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于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
2、任何猎捕狍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严禁猎捕、买卖、食用野生狍子。希望广大网友认清中国当前生态形势,手下留情,珍爱这些可爱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