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4-12-25 20:54:20

一、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避免产生的,而非主观臆测的;

2、必须是自动有意采取的行为;

3、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谨慎的,合理的措施;

4、必须是属非常性质的损失。

二、共同海损的含义:

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或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并维护船货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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