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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4-12-25 15:13:19

1、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没有扣满12分的,在一个周期结束前到交通部门处理违章即可。

2、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违章扣分满12分,驾驶证会被暂扣,需要责任人在15日内到驾驶证原发车管所或者违章地车管所报名,参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的学习七天,完成学习以后责任人应在20日内参加车管所安排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理论考试,考试合格的,驾驶证扣分清零,考试不合格继续学习成绩考试,如果不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考试的车管所可给予暂停驾驶证。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标签: 驾驶证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