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查号
1、释义:存心;有意识地。明知不应或不必这样做而这样做。
2、拼音:gù yì 。
3、刑法上指犯罪行为人对于他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结果的心理态度。参见〔故意犯罪〕。
4、民法上指过错的一种形式。即义务人明知其行为将侵害他人的权利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应负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