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开办诊所条件

更新时间:2024-12-24 20:13:02

1、开诊所需要的手续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

(3)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

(4)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5)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6)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2、办理部门:

(1)这些条件具备后再向所在地的设区市药监局提出申请,当然,此前要先向工商部门申请预留药店的字号即药店名称,因为向药监局申请填表时要有工商部门预准药店的名称手续。

(2)药监局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时药店可以正式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被批准的药店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药监局再对已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

(4)药店的开办一般程序大致是以上所说。有的地方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请到你所在地的药监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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