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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工作内容及职责

更新时间:2024-12-26 10:26:29

1、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

3、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安全。

4、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

5、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

6、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货币资金核算。

(1)办理现金收付,严格按规定收付款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后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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